152-1111-6061
一、房屋继承要符合哪些条件
房屋继承的主要条件有: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屋的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
被继承人如果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其个人所有的财产。
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
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分割出来以后,此时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然后再对属于遗产的部分进行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
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房屋继承要办好土地出让金吗
关于房地产遗产继承过程中需处理之土地出让事宜,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若自然人或法人欲通过出让等有偿使用的途径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则必须按照法定义务缴付出让土地使用权所需支付的包括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其他相关税费等款项。
否则,该土地将不能被合法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
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关于房产继承的基本要求包括:首先,继承权仅能在被继承人离世之后才得以生效;其次,能够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若被继承人选择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士,或者将其捐赠给国家或集体组织,这同样是被继承人对遗产进行处置的一种方式,然而这种情况并不属于继承范畴,而应归类为遗赠行为。最后,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