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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私家侦探:在履历上婚姻无效还是不是未婚
发布时间:2024-11-06 点击次数:92

一、在履历上婚姻无效还是不是未婚

婚姻无效在履历上还是未婚。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有关父母子女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在

履历上婚姻无效的还是未婚吗

在个人资历记录中,婚姻无效仍将显示为未婚状态。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因无效或已撤销之婚姻而产生的法律效力自始并不生效,因此对于婚姻关系中的各方而言,他们并不能享有夫妻间的法定权利与义务。

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取得的任何财物,应当由当事者们自行协商进行处理;

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应由人民法院基于保护无过失一方利益的原则,做出公正的裁决。

对于因重婚行为引发的无效婚姻,其财产处置过

程中,不得侵犯到合法婚姻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关于婚姻无效与否及其在个人职业生涯中的影响,需要说明的是,即使存在这一权益纠纷,该人在其履历上仍保持未婚状态。值得一提的是,任何因无效婚姻或被依法撤销而产生的关系,其效力均自始无效,即当事人双方并不具备构成婚姻应有之权力与义务。对于同居期间积累的财产问题,双方应先行达成协定解决;若协商无果,则须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据公平公正、保护无辜受害者的原则进行裁决。对于因重婚行为引发的婚姻无效问题,其财产分配处理过程不得触犯到合法婚姻当事人的相关权益。在此基础上,涉及的子女抚养问题将参考适用相应的父母子女法律条款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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